法律规定土地承包合同应在何时解除没有具体期限的,出现合同解除的情形时,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
【资料图】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;
1.经发包方、承包方协商同意,在不损害国家、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,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。
2.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,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。
3.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,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。
4.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,无力继续耕种土地,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。
5.由于国家建设需要,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。
6.由于洪涝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,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,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。
7.承包方在承包期内,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,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,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,收回所发包的耕地。
8.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,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,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。
二、找法网提醒您,根据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的规定,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。
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:
1.发包方、承包方的名称,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、住所;
2.承包土地的名称、坐落、面积、质量等级;
3.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;
4.承包土地的用途;
5.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;
6.违约责任。
三、1.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;
2.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;
3.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;
4.违背公序良俗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;
5.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,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;
6.法定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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