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相关资料图)
证券时报券中社讯,记者从相关券商获悉,一些地方证监局近日已经下发通知,要求券商做好2023年分类评价工作,通知要求各券商切实做好自评工作,填报《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底稿》,按规定对照标注填写自评结果,于6月19日上报自评结果。
值得一提的是,在扣分项自评底稿中,相比以往明确要求报送“公司员工及高管薪酬发放情况”,需要券商填写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的薪酬数据。
据悉,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、B、C三大类别公司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为50%、40%、10%。
上一篇:6月14日三维天地发布公告,其股东减持77.34万股 当前消息
下一篇:最后一页
Copyright 2015-2022 大众导报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:豫ICP备20014643号-14 联系邮箱: 905 14 41 07@qq.com